卓伟为什么什么都知道(为什么卓伟天天曝光别人隐私却不会被抓呢)
卓伟作为中国娱乐圈第一狗仔,是人人避之不及,因为一不小心犯上就可能万劫不复,比如白百合一家,如今再也不能在一起了。
近日卓伟连开两炮,分别指向鹿晗和angelabyby,说前者已经已经结婚生子,后者是代孕的。
对此鹿晗表示,在吵吵把卓伟的嘴巴锁上
baby表示小心造谣被警察抓走
那么问题就来了,为什么卓伟天天曝光别人隐私却不会被抓呢?首先我们先看看卓伟的后台
卓伟一开始的工作和狗仔八竿子打不到边,只是一个写影评的业余之时喜欢看一些“野史”丶“秘闻”一类的书。
2000年1月,天津的《每日新报》创刊,当时全国所有的媒体设立的都是文化新闻部,而这家报纸开宗明义,要招的是娱乐新闻部记者。这无疑更加符合卓伟的兴趣,于是他应聘到了《每日新报》,负责电影新闻的报道,跟全国的文化记者一样,报道着“八小时以内”的工作新闻。2005年底,卓伟去了《新京报》,很快挖到了演员陈建斌和蒋勤勤恋爱的独家新闻。
从此一发不可收拾,渐渐的一跃而成中国第一狗仔,仿佛娱乐圈百晓生一样,什么都知道,网友们也喜欢在微博上面悬赏卓伟问一些自己的问题。
比如赵丽颖是不是坐台小姐啊
鹿晗的情感状况啊
angelabyby是不是代孕之类的
偏偏网友对这些很感兴趣,每天就在网上等着卓伟爆料,一些媒体更是把卓伟奉为座上宾,全靠卓伟的爆料吃饭,但是这已经算侵犯别人隐私了,抛开记者的身份,如果你跟在别人后面偷拍就已经犯法了。但是卓伟的身份帮他挡了一枪。
那按造谣能给卓伟定罪吗?陈乔恩就试过

当年卓伟爆料陈乔恩在拍摄《笑傲江湖》的时候,有好奇的网友问了卓伟一个问题,说是陈乔恩和某个小鲜肉发生关系,小鲜肉的妈妈都冲到剧组去讨说法。

结果卓伟就被告了,可是结果呢?大家都看见了现在不还是蹦蹦跳跳的?
政策的局限性无法限制卓伟吗?
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规定,以暴.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.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.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.治权利。
前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是严重危害社.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。
那么什么叫情节严重呢?你看被卓伟曝光过的明星不都是活蹦乱跳的吗?这就是情节不严重,想阻止卓伟我估计得要哪个明星以命相搏,被卓伟曝光之后产生抑郁发生意外,让他负刑事责任才可以。
诽谤的信息实际被点击、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,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,就属于情节严重,认定为犯罪;后果标准,行为人实施诽谤,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、自残、自杀等严重后果的,不论网帖内容被点击和转发的次数是多少,就构成诽谤罪。
也就是说只要卓伟曝光的明星没事,他就不犯事,因为情节不严重不会受到制裁,但是我相信没有明星会为了卓伟舍命相搏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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